东营市鑫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市鑫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德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521执1363号
申请执行人:东营市鑫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791523616E,住所地东营市西城北二路五金陶瓷市场西街18号。
法定代表人:马培忠,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玉峰,山东齐鲁(东营)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东营市鑫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
被执行人:山东德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1572880242P,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郝家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张佳佳,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营市鑫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德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鲁0521执13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王方顺
审判员  张纪成
审判员  孙 涛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  尚应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