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603执2号
**、四川联合创丰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四川联合创丰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4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四川联合创丰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在雅安红十字会应收账款381445.87元,本院在扣除执行费5216元后,已将案款376229.87元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至此,本院作出的(2020)川0603民初2444号民事判决书已强制执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