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新3227执83号
申请执行人***市鑫田机械有限公司与新疆昆仑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库尔勒润雨节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9)新3227民初170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0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09日依法受理立案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9月9日,本院依法立案受理执行、本院于2020年9月12日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2020年9月16日被执行人缴纳482902.07元整、2020年9月16日给申请执行482902.07元整、2020年9月16日申请执行人***市鑫田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从2019年11月1日(本案判决生效时间)至2020年9月14日期间被执行人延期履行的债务利息,共计26658.85元整,2020年9月22日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2020年9月22日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2020年9月23日被执行人缴纳26658.85元整,2020年9月23日给申请执行人26658.85元整,2020年9月23日,全部案款执行完毕。
本院(2020)新3227执83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
民丰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