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281执76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9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余姚市。
被执行人:浙江祥宏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海县长街镇东兴街8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6698230122N。
法定代表人:鲍作仁,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祥宏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8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现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