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民用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民用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市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203执379号
长春民用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吉林市兆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
执行费1343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