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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昊铖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04执1962号
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昊铖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常州昊铖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为(2022)苏0404民初160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22)苏0404执1962号。在本院执行过程中,已从被执行人常州昊铖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划拨90000元,被执行人常州昊铖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账户汇入2024.69元,本案合计到账92024.69元。本院已将其中的90776.69元(工程款86657.81元、一般利息1344.88元、诉讼费和保全费1904元、加倍部分利息870元)电汇至申请执行人账户,已将其中的1248元缴纳执行费。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丁 淼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王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