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倚天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倚天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129执24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9年7月14日生,汉族,住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湖南倚天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南海NH2栋290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MA4L2YNY1L。
法定代表人:赫勇。系该公司的董事长。
被执行人:陈革,男,1984年5月17日生,汉族,住湖南省南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倚天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湘1129民初1646号民事判决一案,被执行人湖南倚天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湘1129民初1646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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