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恩施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2823执2326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060年2月28日出生,住湖北省巴东县,
被执行人:恩施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巴东县信陵镇西壤坡社区北京大道24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3MA488PDF9W。
法定代表人:张斌,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恩施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书面申请撤回本次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鄂2823执232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罗扬军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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