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甘0302执103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市金川区重庆路7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23161053279。
法定代表人廖竞,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甘肃广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市金川区宝晶里市政管理处综合楼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2MA71J4F35H。
法定代表人潘银香,职务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甘肃广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5月8日支付申请执行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案件款305705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9)甘0302民初313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王作祯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书记员 姚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