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305执1817号
徐州市***旺头五号井钢模出租站、四川富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徐州市***旺头五号井钢模出租站与被执行人四川富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要求被执行人支付298587.00元,本院于2021年7月8日立案受理,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2021)苏0305民初155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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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