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
>
司法风险
>
裁判文书详情页
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
中标信息
诚信信息
荣誉信息
企业人员
项目经理
资质信息
工商信息
司法风险
山东津单幕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晋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17)冀0183执204号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调解书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晋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183民初315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赵江深
书记员 刘 林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