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14执1853号
济南华辰阳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81民初88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建设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南华辰阳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1年5月7日止,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81民初884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