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与吉林省东丰县同诚门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503执99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吉林省东丰县同诚门业有限公司
**与吉林省东丰县同诚门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7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70元。本院已于2019年4月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503民初78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