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成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潍坊市成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市洛城街道东某某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783执保2265号 申请保全人:潍坊市成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市上口镇中心小学对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3C7E165B。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市洛城街道东***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市洛城街道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70783B48609456G。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潍坊市成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诉被保全人**市洛城街道东***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于2021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经作出(2021)鲁0783民初80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592923.4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市洛城街道东***村民委员会银行账户存款592923.4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刘淼 山东省**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783执保2265号 申请保全人:潍坊市成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市上口镇中心小学对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3C7E165B。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市洛城街道东***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市洛城街道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70783B48609456G。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潍坊市成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诉被保全人**市洛城街道东***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于2021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经作出(2021)鲁0783民初80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592923.4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市洛城街道东***村民委员会银行账户存款592923.4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  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