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铭弘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5执保1877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南铭弘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160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院依据(2022)湘0105民初14070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11月3日立案实施,并已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22)湘0105执保1877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本院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路1号联系电话:0731-8481××××、8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