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首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黔东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0)黔0626执1201号
贵州首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贵州首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黔东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已强制扣划被执行人贵州黔东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583352.00元(其中执行费人民币3352.00元),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部分。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通知各方当事人用]
(2020)黔0626执1201号
贵州黔东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贵州首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黔东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已强制扣划被执行人贵州黔东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583352.00元(其中执行费人民币3352.00元),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部分。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