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623执529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敬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安徽敬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60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6020元,其中剩余利息,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执52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 磊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秦斯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