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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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82执748号
***、苏州携创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苏州携创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92288元,执行费为1284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苏州携创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至此,本院(2022)浙0482执748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