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建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沟北头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883执192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建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孟州市会昌办事处许村。
法定代表人:马久义,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沟北头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孟州市槐树乡沟北头村。
法定代表人:刘凤敏,系该村委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建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南省孟州市槐树乡沟北头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河南建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撤销执行申请。本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执行人河南建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孟州市人民法院(2021)豫0883执1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杜新民
审判员  杨海波
审判员  贾红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  王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