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安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济南城安建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城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04执1326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城安建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城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04民初228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济南城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南城安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0年10月24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0104民初2283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