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联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凯林木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124执保181号

广东联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凯林木业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广东联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广西凯林木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采取了相应保全措施:冻结广西凯林木业有限公司在广西马山农村商业银行新兴分理处13×××38账号内存款28640.90元,并以332838.29元为上限作冻结处理,冻结有效期限从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11月27日。本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