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净阁茵门窗有限公司、广西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109执1681号
广西净阁茵门窗有限公司、广西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西净阁茵门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桂0109民初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