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联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宿迁市简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东联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苏1302执1167号
申请执行人宿迁市简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联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110498.62元。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已将本案全部债务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共受偿110498.62元(其中,本金109575.62元,案件受理费923元),该款已退付申请执行人,至此,宿迁市简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1302民初39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本案执行费1557.00元亦全部执行到位。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