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申请执行人***,男,1972年12月21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江家集镇刘岗村刘岗组10号。
被执行人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紫薇中路39号。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即(2018)浙0726执5027号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明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履行完毕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对本案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