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东莞富士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东莞富士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02执9390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东莞富士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遵义市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2021)黔0302民初1021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执行后,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黔0302执939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12月31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