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耒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481执577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01月2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耒阳市永济镇***11组,居民身份证43048119********。
被执行人:湖南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瑞西路南侧金桥市场集群2区第7栋1009号,居民身份证91430104********。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关于***申请湖南鸿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02日立案执行,并于2022年12月30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