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基荣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国基荣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891执29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0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济宁市兖州区。
被执行人:湖南国基荣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沿江南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090865859L。
法定代表人:乔晓红
本院在执行***与被执行人湖南国基荣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执行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891执2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孔 旭
审判员 赵文斌
审判员 王德光
二〇二二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 郭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