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113执保6号
申请保全人:济南基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
法定代表人:李敬杰,该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西电济南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慕永刚,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保全人济南基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西电济南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鲁0113民初56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西电济南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7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保全人济南基佰科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韩广峰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书记员 陈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