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金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嘉盛德(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保288号

***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财保16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查封被申请人***(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苏银产业园产旺街以西、秦月路以北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三年。本院立案后,经我院执行已保全完毕(保全完毕,详见回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通知如下:

申请人***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宁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财保16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