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力腾实业有限公司

钱华斌、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陕0113民初27407号
原告:张建波,男,1985年3月27日出生,汉族,籍住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身份证号:610XXXXXXX********。
被告: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法定代理人:田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陕西力腾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法定代理人:葛俭生,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万鹏飞,男,198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籍住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身份证号:610XXXXXX********。
被告:钱华斌,男,1973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不详,身份证号:340XXXXXXX********。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建波与被告钱华斌、万鹏飞、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力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建波于2021年11月12日自愿向本院书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张建波请撤诉,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建波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487元,减半收取1243.5元后由原告张建波承担。
审判员  林圩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周 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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