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诺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沐泓电气设备经销有限公司、山东力诺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5131号
***沐泓电气设备经销有限公司与山东力诺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民终508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山东力诺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力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沐泓电气设备经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到位并发还申请人案款608535.82元,收取执行费8366元。至2022年9月7日为止,***沐泓电气设备经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2)鲁0112执5131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