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尚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尚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691执576号
**、山东尚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2021年8月20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尚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了本院作出的(2021)鲁1691民初39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并负担了本案的执行费用,本案于2021年9月3日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鲁1691民初393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