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路达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万路达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与金乡县园林管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7)鲁0828执保33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万路达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执行人:金乡县园林管理局。
山东万路达园林科技有限公司与金乡县园林管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山东万路达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金乡县人民法院(2017)鲁0828民初1140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于2017年4月25日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执行员周倩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