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御徽建设有限公司
1 因在旌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中,不按签订的合同履约,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4条被记15分,不良行为披露期:6个月(2022年5月9......
2 因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依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合公法〔2020〕
3 因企业人员存在涉嫌挂证行为,被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至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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