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御徽建设有限公司

因在旌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中,不按签订的合同履约,依据《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及其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第14条被记15分,不良行为披露期:6个月(2022年5月9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5-09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北京建宏通旭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2026年3月诚信信息
北京建宏通旭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 --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