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众达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菏泽众达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 解 除 保 全 通 知 书 (2023)鲁1723执保472号 申请人山东和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菏泽众达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2023)鲁1723财保197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菏泽众达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64000元。现申请人山东和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本院依据(2023)鲁1723财保19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解除对被申请人菏泽众达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64000元的冻结。本案解除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