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12执337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双得利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海蔚商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白世和,董事长。
被执行人:济南市历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住所地济,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办事处****v>
法定代表人:赵波,校长。
本院在执行山东双得利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与济南市历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112民初715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于2021年1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2021年2月2日,申请人代理人向本院提交书面证明,已收到全部执行案款。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0112民初715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