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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22执247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2年08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枞阳县老洲镇横裕村河南组,公民身份号码XXX。
诉讼委托代理人:张某,长兴县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杭州某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禹航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L4XXXX。
法定代表人:胡某亮。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杭州某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一案中,被执行人杭州某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对被执行人杭州某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