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1321执417号
申请执行人:南召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南召县产业集聚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21MBOP4601XR。
法定代表人:杨伟。
被执行人: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产业集聚区北环路西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5843768602。
法定代表人:石华玲。
本院在执行南召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与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中,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4日作出裁定,受理张怀民等对河南中云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1321执41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李闪闪
审判员 崔乃元
审判员 吴丰成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李 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