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山东高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东平嘉圆房地产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923执前调138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高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社会代码:91370923MA3CHCUU51,住所地:东平县州城街道小东门街331省道路北。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东平嘉圆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2366674863XW,住所地:东平县平湖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山东高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东平嘉圆房地产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0923民初150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东平嘉圆房地产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3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