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创美实业集团、河南创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4执401号
河南创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人民政府:
本院在执行河南创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淮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淮仲裁字[2018]98号仲裁裁决书,立案执行标的279660元。执行中,强制执行到位100000元,扣除执行费4095元,余款95905元转至申请执行人账户。2021年10月20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21年12月31日前付款50000元,2022年5月31日前付清剩下的133755元。本院依法作出中止执行裁定书,终结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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