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瑞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海瑞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811财保560号
申请人:山东海瑞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8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58272747B。
法定代表人:韩俊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健康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05808。
法定代表人:钟海涛,院长。
申请人山东海瑞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向济宁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名下工行山东省济宁分行营业厅160800011902215959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文昌阁支行2117××××909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1546××××9415三账户内银行存款360万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张中心支公司出具保单保函为申请人的申请提供担保。2021年9月1日,济宁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名下工行山东省济宁分行营业厅160800011902215959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文昌阁支行2117××××909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1546××××9415三账户内银行存款36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李冰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  谢飞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811财保560号
申请人:山东海瑞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8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58272747B。
法定代表人:韩俊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健康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8004939505808。
法定代表人:钟海涛,院长。
申请人山东海瑞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向济宁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名下工行山东省济宁分行营业厅160800011902215959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文昌阁支行2117××××909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1546××××9415三账户内银行存款360万元。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张中心支公司出具保单保函为申请人的申请提供担保。2021年9月1日,济宁仲裁委员会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本院。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名下工行山东省济宁分行营业厅160800011902215959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文昌阁支行2117××××909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1546××××9415三账户内银行存款360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李冰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  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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