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瑞成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万联瑞成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与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渝0101民初10126号
原告:万联瑞成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4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663595762N。
法定代表人:***。
被告: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龙都大道519号,注册号915001017428988843。
法定代表人:聂义民。
本院在审理原、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双方已协商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夏斌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牟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