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云0111执恢728号暨(2018)云0111执3587号
云南承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东润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11月17日立案执行的(2020)云0111执恢728号暨(2018)云0111执3587号申请人云南承龙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东润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云0111民初452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此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