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06民初11796号
原告***,男,1995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委托代理人程锐,系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阳市电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系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系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第三人***,男,1979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址辽宁省法库县。
委托代理人***,系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系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与被告沈阳市电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宫 婷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