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敦固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敦固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浦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4)浙0112执恢189号 杭州敦固建筑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已于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接到你(单位)与浙江浦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书。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院已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过程中如需委托代理人的,应向本院执行局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的委托书(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须反映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本院实行“执行员固定接待日制度”,当事人如需询问案件执行进展情况、提供执行线索、提交接收执行文书、沟通执行方案等,可以通过电话方式或到执行服务大厅联系或咨询。 三、本案的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将在分案后通过12368短信平台告知。 2024年4月2日 执行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571-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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