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润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赤水市翔源租赁站与某某河南华润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渝0120民初8955号
原告:赤水市翔源租赁站,经营场所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文华万鲢路风华日丽苗圃公司里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20381MA6ECPRX62。
经营者:朱卫,男,1966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璧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天明,重庆市璧山区丁家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河南华润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沁阳市紫陵镇窖头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82337194883C。
法定代表人:王迎伏,经理。
被告:***,男,1996年9月2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沁阳市。
原告赤水市翔源租赁站与被告重庆河南华润精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11月27日立案。原告赤水市翔源租赁站于2020年12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赤水市翔源租赁站申请撤诉符合法律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赤水市翔源租赁站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752.2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赤水市翔源租赁站负担。
审判员  刘秋静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