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淳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127执924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水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杭州水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案款48045元、受理费544元、执行费685元,被执行人***已履行案款64007.8元、受理费726元、执行费914元。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