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321执恢388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丰粮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怀远县城西新区中心路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072367338M。
法定代表人:王洪艳,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8年5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公民身号码34032119780505655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丰粮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被本院强制执行履行了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皖0321民初2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徽省(2020)皖0321民初28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蒋新文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孙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