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粮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安徽丰粮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321执恢388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丰粮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怀远县城西新区中心路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1072367338M。

法定代表人:王洪艳,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8年5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公民身号码34032119780505655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丰粮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被本院强制执行履行了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皖0321民初28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徽省(2020)皖0321民初28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蒋新文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  孙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