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326执2593号
申请执行人平邑县**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平邑县温水镇前南林村村民委员会。
本院在执行平邑县**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平邑县温水镇前南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2020)鲁1326民初426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